1、中尔水溶肥
中尔水溶肥隶属于河南中尔实业有限公司,生产的水溶肥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、中量元素水溶肥、微量元素水溶肥、腐殖酸水溶肥等,包括花果赞粉剂、根聚帝、中维赞、中尔硼等。
2、喜满地水溶肥
喜满地水溶肥隶属于安阳市喜满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,所生产的水溶肥有粉剂和液体两种,其中粉剂水溶肥包括矿源黄腐酸钾、高磷高钾水溶肥、着色水溶肥料。
3、微补水溶肥
微补水溶肥是汕头市微补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,包括因迪乐精华粉、微补壮力、因迪乐水溶肥、微补海藻全力、微补磷酸二氢钾等品种,适合多种作物的生长。
4、捷农水溶肥
捷农水溶肥是河南捷农生化有限公司组所推出的产品,生产有大量元素水孙仿溶肥、中微量元素水溶肥、腐殖酸水溶肥以及特有发明专利水溶肥腊陪。
5、美年红水溶肥
美年红水溶肥的品种丰富,按适用作物分,有果树水溶肥、蔬菜水溶肥、花卉水溶肥、中药水溶肥、大田作物水溶肥等,按状态可以分为粉剂水溶肥、液体水溶肥、颗粒水溶肥三种。
6、雷力水溶肥
雷力水溶肥是北京雷力集团生产的产品,除了水溶肥,雷力还生产海藻颗粒肥、有机肥等肥料,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
7、龙灯水溶肥
龙灯水溶肥有高钾水溶肥、均衡水溶肥、高磷水溶则局纤肥、高氮水溶肥、矿源黄腐酸、海藻黄腐酸、腐殖酸水溶肥等产品,营养丰富,适用于多种农作物。
8、芳甸水溶肥
芳甸水溶肥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、含海藻提取物水溶肥、有机水溶肥、含腐殖酸水溶肥、中量元素水溶肥、含氨基酸水溶肥等。
9、芭田水溶肥
芭田水溶肥中含有18种矿物质营养以及有机海藻多糖、海藻酸等营养物质,肥效时间长,且溶解度高,适合滴灌使用,能够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。
10、喷施宝水溶肥
喷施宝水溶肥有袋装、瓶装、盒装、桶装等多种包装形式,肥料中含有氮、磷、钾、锰、锌、硼等多种微量元素,适用于棉花、茶叶、小麦、玉米、豆角、苹果、大白菜、番茄、西瓜等多种蔬菜作物。

特种肥料和其它肥料区别,其主要优点在于成本低、经济效益高,符合“高效环保,低碳节能”的现代发展需求。
主要分类
固体肥料
需要为固体npk/npk+te
,大量元素n、p、k及中量元素(ca\mg\s)及微量元素(fe\zn\cu\mn\b\mo)的结晶粉粒干混配方肥料(bb)或者植物专用配方,配销链方常见种类为30多个配方,作为滴灌、喷灌肥料、冲施肥料及叶面肥应用。其中也包括可以直接肥灌和喷施的滴灌级单一直接肥料,钾肥有水溶硝酸钾(nop)、水溶硫酸钾(sop),水溶磷氮肥有磷酸一铵(map)、磷酸二铵(dap)、磷酸脲(up)、磷钾肥有磷酸二氢钾(mkp)等,水清森溶硝基肥料有硝酸铵、硝酸钙、硝酸铵钙、硝酸镁、硝酸钙镁等,目前全水溶无机肥料是spn产业最大量的主流产品。
液体肥料
包括低浓度的清夜肥料和高浓度的悬浮肥料(液体肥料在美国使用量站到了30%的使用量,其原因一方面大量灌溉设施的应用,施肥机械自动化,液体肥料施肥非常方便。另一个重要原因液体肥料是化肥行业中最节省能源的产品,可以节省生产过程中的蒸发浓缩、结晶干燥、造粒冷却等高耗能、高污染的过程,到农场农户手中直接使用,减少水的用量、减少人工搬运、减少等待固体肥料溶解的时间。同时肥料成本也大为降低。唯一缺点是包装费用高于国体,但是如同国外一定区域所分布的液体肥料工厂及分装厂、加肥站甚至可以将包装取消或者重复利用。液体肥料产业将是今后中国的发展方向。液体肥料非常容易地与其他有机液体相结合,例如来源广泛的的氨基酸、腐植酸、生化腐植酸,如乌金绿等等,有机无机的结合对农业的好处也是明显,发展是必然的。目前重要是国家液体肥料的标准相对落后,监管也是个大问题,有待时机。
螯合微量肥料
国际上基本以螯合态的化学物提供fe\zn\cu\mn的植物营养微量元素,
螯合剂为edta、dtpa、eddha等。mg及ca也可以螯合,产品可以是单质的,也可以混合成复合微量元素,作为叶面肥料使用,也可以添加到固体及液体水溶肥料中。作为高端微量的微量元素的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很大。
海藻海藻提取肥
从海藻提取加工成为的富含多种天然有机质添加少量n、p、k的全溶肥料,是海洋生物拓展农业的新兴可循环再生产业,如挪威海藻素等。
有机液体
氨基酸(amino
acid)、腐植酸(humic
acid)等水溶肥料能促进植物吸收养分和代谢、改良土壤,是有机农业的核心产品。
植物生长调节剂
植物生长调节剂,是用于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一类农药,包亏正孙括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。
缓施、控施肥
控释肥料是指能减缓或控制养分释放速度的新型肥。
需要分情况看,一看分装是否掺有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并获取巨大利益,则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;二看是做早否在分装包装上贴有其他注册商标,则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如果销售纯瞎雀化肥过程中,以假充真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其行为已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神孝十七条第(一)、(二)、(三)项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
(一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;
(二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;
(三)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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